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文艺创作;电影摄制;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;舞台灯光音响设计;摄影、摄像服务;电脑动画设计;翻译服务;会议服务;礼仪服务;市场调查;教育咨询;经济贸易咨询;企业策划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产品设计;销售服装、电子产品、乐器、音响设备;租赁音响设备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演出经纪;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演出经纪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